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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被列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2  来源:常宁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30
核心提示:2017年常宁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紧扣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四个方面重点推进。全市有改革任务的400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293个村(社区)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6个村(社区)成员实现分红460万元,为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近日,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农政改发[2019]2号),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选择了湖南省常宁等20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2017年常宁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紧扣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四个方面重点推进。全市有改革任务的400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293个村(社区)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6个村(社区)成员实现分红460万元,为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袁毅华 卢 源 李

  2017年常宁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紧扣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四个方面重点推进。全市有改革任务的400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293个村(社区)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6个村(社区)成员实现分红460万元,为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袁毅华 卢 源 李昆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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